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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中國(澳門)國際游艇進出口博覽會」
大會公共設施
招標日期:2021年 9 月 21 日
截標日期:2021年 9 月 30 日
1. 展會資料
名稱:第十一屆中國(澳門)國際游艇進出口博覽會
日期:2021年10月28日-10月31日
地點:澳門路環游艇停泊區
規模:總面積6萬平方米
主辦機構: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
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2. 報價內容及其組成部份
2.1詳細內容請見附件I公共設施項目清單, 當中需要包括以下部分:
a. 設計效果圖及施工圖;
b. 場地平面圖;
c. 場地劃線, 根據組委會要求, 獲判給公司按照大會最終平面圖進行場地測量及劃線工作。
d. 場地清理, 清除因場地鋪設時所造成的污漬及確保對場地不造成任何損壞, 如有損壞, 獲判給公司按照場地方要求盡力恢復及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e. 2021年10月27日完成大會設施搭建工作;
f. 2021年11月2日完成撤除大會設施工作。
2.2 請附上相關材料/設備之照片,必要時會檢驗所采用之材料/設備樣本;
2.3 倘有任何附加條件、增值服務或建議,可透過附件方式遞交;
2.4 其他增值服務的建議及收費。
備注:
1) 如搭建商未能在預先妥協時間內完成搭建工程而產生任何加班費用,一概由獲判給公司自行負責。
2) 于布撤展期間,需安排一名項目經理及工程技術人員駐場,以便提供支援服務。
3) 于展覽期間,需安排一名項目經理及工程技術人員駐場,以便提供緊急服務。
4) 報價需包含150kw發電機大電費用(使用費及油費),及包含大電接駁費用。
3. 報價細則
3.1 投標公司需提交下列資格檔:
? 與成立公司及修改公司合同有關的商業登記證明或等同效力的檔副本;
? 財政局營業稅開業/更改(M/1)申報表副本;
? 最近年度營業稅支付(M/8)證明檔副本。
? 公司股東/企業主身份證明副本;
3.2 投標公司所提供的物料須符合澳門的消防條例并出示相應證明;
3.3 投標公司必須配備不少于10%的后備材料/設備及用料存貨以供現場后加用途;
3.4 在展會期間配備適當人手負責處理現場問題;
3.5 如遇突發事件,投標公司須盡力協助支援;
3.6 報價單上的總價目上必須包含投標公司及投標公司所聘用的判頭、臨時工人等所有參與是次展覽現場工作人員的勞工保險及第三者公眾責任保險;
3.7 各項報價須提供單價及按預計之使用量計算總價目,大會可根據屆時的實際需要調整項目或數量,并按最后實際的數目及單據支付費用;
3.8 大會保留不作出判給或只作出部分判給的權利而無需事先知會各投標者;
3.9 投標公司必須于本澳注冊并營運兩年或以上,若注冊未滿兩年之公司歡迎與其他合資格之本澳公司共同合作投標;
3.10 報價資料(包括所有組成部分)須裝入在不透明、密封的封套內并以火漆或公司印章封口,封套正面應作如下注明:
「第十一屆中國(澳門)國際游艇進出口博覽會」大會公共設施設計及制作服務–投標書」。
3.11報價書應以中文撰寫,不得涂改、插行書寫或刪除文字或章節。投標檔需提供公共設施設計圖紙,并請在附件I公共設施項目清單基礎上表明所用材質、用料以及內部設施的具體價格;
3.12報價表(每頁)及其他報價資料(每頁)須由報價公司相關負責人簽署或蓋公司印章;
3.13在判給后, 獲判給公司必須提供最終版本的大會公共設施電腦噴畫圖檔,未進行制作之前,大會保留修改部分平面及立體設計的權利;
3.14 投標公司須嚴格遵守澳門有關廉潔誠信之規定;
3.15 投標公司同意一切有關競投本項目所遞交之投標書及其組成部分不需給予任何報酬。
3.16此次招標工作的最終解釋權歸組委會所有。組委會對獲判給公司選擇各專項服務之供應商具有決定權, 獲判給公司須接受項目之最終批準執行權屬組委會所擁有。
4. 獲判給公司之責任與義務
4.1 獲判給公司須指派不少于一位具經驗的項目經理作為該工程之聯絡人(聯絡電話必須為本澳電話)參與大會所召開之相關會議;
4.2 獲判給公司必須按照報價書上所列的條件提供有關物品的制作或服務,未經組委會同意,獲判給公司不得擅自修改或刪除工作內容;
4.3 獲判給公司有責任保證所有工作在嚴密監控下進行。若獲判給公司不能履行報價書的工作或出現嚴重不符報價書的要求時,組委會有權采取措施使有關服務符合要求,由此引致的一切費用,將由獲判給公司負責,組委會將保留法律追究之權利;
4.4 獲判給公司須提交由相關負責人簽署的聲明書,聲明遵守現有澳門特區政府相關法律 / 法規的規定,全部僱用合法之工作人員,以及購買勞工保險等。如因僱用非法勞工或違反上述聲明的內容而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及一切費用,將由獲判給公司負責;
4.5 獲判給公司必須自行評估并承擔工作所衍生之風險;
4.6 組委會可根據實際情況, 調整服務內容之實際數量及項目,以更改至其他同等價值之內容;
4.7 獲判給公司于公共設施項目清單中列明的物品單價,因組委會要求臨時增加該物品數量時, 搭建商將確保其物品單價維持不變。
4.8 獲判給公司須提交所有報價單上列明的制作項目之完成狀態照片,并于所有項目完成后的三個工作天內提交檔案。
4.9 展會保留延期的權利。
5. 大會公共設施詳細的項目內容,見附件1公共設施項目清單,附件2為主KV設計,附件3場地平面圖。
6. 報價書遞交日期及地點
投標人必須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或之前將投標書及相關檔遞交至南光國際會議展覽有限公司(地址: 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223-225號南光大廈9樓A-F座) 。
日期: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或之前
地點: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223-225號南光大廈9樓A-F座
注: 倘若因暴風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 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規定停止辦公, 則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日期及時間將順延至隨后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7. 大會聯系資料
組委會: 李家榮先生
聯系電話:853-83910960 傳真:853-28715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