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
目 錄
1. 展覽工程-會場設施..................................3-6
2. 附件Ⅰ澳門公務航空展主會場平面圖...................6
3. 附件Ⅱ會場設施項目.................................7-8
澳門公務航空展組委會
2021年9月
《第十屆澳門公務航空展》
展覽工程-內部會場設施
招標日期:2021年9月7日
截標日期:2021年9月16日
1. 展會資料
名稱:第十屆澳門公務航空展
日期:2021年10月29-31日
展會開放時間:10月29-31日(10:00-17:00)
地點:澳門國際機場
規模:總面積2.4萬平方米 (停機坪、澳門FBO機庫北側禁區)
主辦機構: 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
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航空器材集團有限公司
布展及撤展日期:
2. 報價內容及其組成部份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Ⅱ, 并且需要包括以下部分:
展前場地清理;
a. 清除因場地鋪設時所造成的污漬;
b. 搭建商負責提供大電電纜電箱及布設現場電纜電箱人工費用(電源由機場方面提供);
c. 搭建期間保證有至少一名項目經理及足夠的現場值班人員;
2.1 請提供主會場內部展示設施之設計方案及主會場平面圖,中標后配合大會作出3D結構及主題平面設計修改;
2.2 請附上相關材料/設備之照片,必要時會檢驗所采用之材料/設備樣本;
2.3 倘有任何附加條件、增值服務或建議,可透過附件方式遞交;
2.4 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影印本、公司相關服務經驗之簡介及聯絡人資料;
2.5 其他增值服務的建議及收費。
備注:
1) 如搭建商未能在預先妥協時間內完成搭建工程而產生任何加班費用,一概由搭建商自行負責。
2) 于搭建期間,需一名項目經理駐場,以便提供支援服務。
3) 于展覽期間,需一名項目經理、工程人員、電工及計算機技術人員駐場以便提供緊急服務。
3. 投標細則
3.1 承判商需提交下列資格文件:
與成立公司及修改公司合同有關的商業登記證明或商事主體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最近年度營業稅支付(M/8)證明文件或相關完稅證明文件。
3.2 承判商所提供的物料須符合澳門的消防條例并出示相應證明;
3.3 承判商必須配備不少于10%的后備材料/設備及用料存貨以供現場后加用途;
3.4 在展會期間配備適當人手負責處理現場問題;
3.5 如遇突發事件,承判商須盡力協助支援;
3.6 報價單上的總價目上必須包含投標公司及投標公司所聘用的判頭、臨時工人等所有參與是次展覽現場工作人員的勞工保險及第三者公眾責任保;
3.7 各項報價須提供單價及按預計之使用量計算總價目,大會可根據屆時的實際需要調整項目或數量,并按最后實際的數目及單據支付費用;
3.8 大會保留不作出判給或只作出部分判給的權利而無需事先知會各投標者;
3.9 投標公司必須于本澳注冊并營運兩年或以上;
3.10 報價資料(包括所有組成部分)須裝入在不透明、密封的封套內,以公司印章封口,并于封套正面注明招標項目名稱。報價請在附件Ⅱ基礎上表明所用材質、用料以及內部設施的具體價格。
4. 獲判給公司之責任與義務
4.1 獲判給公司須指派不少于一位具經驗的項目經理作為該工程之聯絡人(聯絡電話必須為本澳電話)參與大會所召開之相關會議;
4.2 獲判給公司必須按照報價書上所列的條件提供有關物品的制作或服務,未經主辦單位及大會總承建同意,獲判給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刪除工作內容;
4.3 獲判給公司有責任保證所有工作在嚴密監控下進行。若獲判給公司不能履行中標內容的工作或出現嚴重不符報價書的要求時,判給機構有權采取措施使有關服務符合要求,由此引致的一切費用,將由獲判給公司負責,主辦機構及大會總承建將保留法律追究之權利;
4.4 獲判給公司須提交由相關負責人簽署的聲明書,聲明遵守現有澳門特區政府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部僱用合法之工作人員,以及購買勞工保險等。如因僱用非法勞工或違反上述聲明的內容而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及一切費用,將由獲判給公司負責;
4.5 獲判給公司須提交所有報價單上列明的制作項目之完成狀態照片,并于所有項目完成后的三個工作天內提交檔案。
5. 主會場帳篷搭建位置,見附件Ⅰ圖1。
6. 會場設施詳細的項目內容,見附件Ⅱ。
7. 報價書遞交日期及地點
日期: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或之前
地點: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223-225號南光大廈9樓F
8. 大會聯系資料
組委會:馬小姐/向先生
聯系電話:853-83910956/83910957 傳真:853-28715986
電郵:maen@namkwong.com.mo/xiangjunwei@namkwong.com.mo
附件Ⅰ 澳門公務航空展主會場平面圖
圖1:澳門公務航空展主會場平面圖
附件Ⅱ 會場設施項目
備注:
1) 以上報價不含帳篷搭建費用。
2) 如場地提供者未能安排搭建商在正常工作時間內進行搭建工程,一概不設額外加班收費。
3) 如搭建商未能在預先妥協時間內完成搭建工程而產生任何加班費用,一概由搭建商自行負責。
4) 于搭建期間,需一名項目經理駐場,以便提供支援服務。
5) 于展覽期間,需一名項目經理、工程人員、電工及計算機技術人員駐場以便提供緊急服務。